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设立商业银行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网友咨询:
设立商业银行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律师补充:
设立商业银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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