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因环境污染造成了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划分?怎么赔偿?
在我们生活中,环境污染是经常存在的,污染环境损害如果致人身体受到损害,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那么,因环境污染造成了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划分?怎么赔偿?
一、因环境污染造成了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划分?怎么赔偿?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 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3)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二、环境污染有哪些?
1、空气污染:包括企业废气排放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饮食业油烟排放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垃圾焚烧污染、作物秸秆焚烧污染、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有害物污染、室内空气污染;
2、水体污染:包括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海洋污染、饮用水污染;
3、固废污染:包括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药垃圾等)污染、放射性废物污染、白色污染;
4、土壤污染: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白色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因环境污染造成了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划分?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因环境污染造成了人身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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