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男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发生嫖娼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明知有艾滋病而去卖淫嫖娼,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定传播性病罪。而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而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网友询问:
男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发生嫖娼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何光清律师解答:
明知有艾滋病而去卖淫嫖娼,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定传播性病罪。而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而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嫖娼,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根据嫌疑人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判决犯传播性病罪。
《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何光清律师解析:
对于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刑法层面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分析,大体可能涉及以下三种罪名:
第一,传播性病罪。艾滋病属于刑法中的“严重性病”,根据刑法第360条的规定,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情况下仍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依法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重伤”,故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时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希望他人感染艾滋病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即便被害人没有患上艾滋病,也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
第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行为人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病,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与不特定人发生性关系以传播病毒,则该行为可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何光清律师简介
1998年起从事法律工作,现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主任,擅长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地产、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等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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