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让其支付违约金吗?怎么计算?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一般都会与开发商约定一个交房日期。但是有些时候开放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交房,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让其支付违约金吗?怎么计算?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让其支付违约金吗?怎么计算?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房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逾期交房时间来计算。当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二、购房人的合同解除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让其支付违约金吗?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开发商逾期交房买房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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