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和别人有金钱的来往,或是向别人借钱或是借给别人钱。但是有时候我们基于信任把钱借给他人,但是到期让他还钱的时候却一拖再拖,那么,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一、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双方协商还款,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快捷,省时省力;
2、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种方法相对于诉讼来说成本比较低,但是容易失效从而转入诉讼程序;
3、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支付令失效,可以选择诉讼程序,起诉需要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
证据包括:
1、双方身份信息,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主体登记资料。
2、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协议等。
3、证明债务人欠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5、其他证据。
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支付令程序:
1、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提交相关材料;
2、法院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借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借款人欠钱不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协商解决,其次就是申请支付令,最后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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