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唐山被打女子伤情为何迟迟不公开?打人事件信息政府必须公开吗?
近日,话题“公布打人事件受害女子近况宜早不宜迟”一直占据热搜榜首。那么为什么过去这么多天依旧没有公开受害人伤情呢?
伤情鉴定报告属于证据,侦查阶段不公开证据,伤情鉴定期间不计入侦查期限,因为要视受害人的伤情稳定情况才能进行鉴定,伤情不稳定,则无法进行伤情鉴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在公安受理案件24小时内就可以做伤情鉴定的,如果在打架后出现了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伤情稳定后在进行鉴定的,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如果是遇到伤情比价复杂严重或者是其他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延长伤情鉴定期限的。所以,伤情不是说公开就公开的,必须经过伤情鉴定之后才行,更何况伤情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担忧挂心受害人是很正常的,但是这个案件可能涉黑,受害人的消息透露得越少越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有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但是,如果本案中受害女子伤情鉴定在轻伤以上的,那就属于刑事案件了,刑事案件的相关信息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对外公布,必须经过侦查取证等阶段,时间是比较长的,必须有合法准确的证据才可以进行起诉审理,所以对于这件事我们需要耐心等待,不要相信网上的谣言,相信司法机关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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