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洛阳大学生“被精神病”送医134天
据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刘刚称,他因为目睹了一个老师的隐私,竟被其报复,在暑假留宿学校期间被这名老师带领精神病院医生捆绑强行送医,在精神病关了134天后,刘刚去医院检查根本没病,他起诉学校和精神病院索赔30万,诉讼6年却败诉,现在刘刚已经上诉。
那么学校到底有没有权利强行送学生去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呢?
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所在单位包括学校、当地公安机关有权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如果疑似精神病的学生不存在自伤或者伤人的情况的,学校是没有权利将其强行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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