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成立要件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财产有可能与主体相脱离,成为无主财产。
网友咨询: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成立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认定财产无主,是指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依法将某项财产宣布为无主财产,判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所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成立要件: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法院不得以职权认定财产无主。
律师补充: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财产无主使财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通过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能够确定财产关系,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使物尽其用,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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