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犯罪后积极赔偿,没有得到谅解,会不会减轻处罚?
我国法律上规定的量刑情节有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中法定量刑包括法定减轻、法定从轻、法定从重以及免除处罚;酌定情节分为酌定从轻和酌定从重。酌定情节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刑事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对刑罚裁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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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23时5分许,陈岳汉驾驶湘F×××××小型普通客车沿湖南省S326线由西往东行驶至19KM+400M路段,恰遇郑某、陈某1在南侧非机动车、人行道混合车遒内同向行走,因陈岳汉驾车会车时遇对向车辆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又未降低行驶速度,且避让措施不当,致使车辆驶入右侧非机动车、人行道混合车道与郑某、陈某1相撞,造成郑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陈某1重伤及湘F×××××小型普通客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岳汉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郑某、陈某1均无责任。经鉴定:被害人陈某1所受损伤评定为重伤一级;被害人郑某符合交通事故致胸腔脏器损伤死亡;湘F×××××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舱盖右前侧边沿碰撞变形痕迹,符合与行人郑某枕部头皮血肿部位处接触碰撞形成。
案发后,陈岳汉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陈岳汉就被害人郑某死亡事宜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除保险公司理赔款外,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5万元,另赔偿了被害人陈某18万余元医疗费,剩余损失尚未赔偿,被害人陈某1表示不予谅解。
陈岳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云南轩浩律师事务所卢露律师解答:
陈岳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发后,陈岳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案发后,陈岳汉与被害人亲属就死者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死者家属和伤者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卢露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卢露律师,云南轩浩律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不负重托,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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