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殴打辅警的是否构成袭警罪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警察或辅警进行突然人身攻击,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等行为。刑法修正案增加了“袭警罪”,将原本“妨碍公务罪”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的规定独立成罪。
网友咨询:
殴打辅警的是否构成袭警罪?
律师解答:
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辅警不是人民警察,没有单独执法权,其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性工作。在人民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一同执法时,行为人实施暴力袭击并不会严格区分二者,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处于同等危险境地,同时,行为人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也会对警务造成阻碍。因此,在人民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一同执法时,行为人袭击辅警的一般认定构成袭警罪。
律师补充:
袭警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暴力袭击”:
(一)实施撕咬、掌掴、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行为,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二)实施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乘坐的车辆、使用的警械等行为,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
与人民警察发生轻微肢体冲突,或者为摆脱抓捕、约束实施甩手、挣脱、蹬腿等一般性抗拒行为,危害不大的,或者仅实施辱骂、讽刺等言语攻击行为的,不属于“暴力袭击”。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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