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扣发员工工资会面临什么处罚?
生活就很难,有的人为了生存而工作,也有人是为了生活而工作,可有的公司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网友咨询:
小杨一年前入职一家公司,从事客服岗位。当时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工资的发放方式为押一付一。小杨同意了。上个月,小杨向公司申请了离职,公司也同意了。到了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却没有收到公司财务发来的公司。小杨向公司打电话询问,公司说小杨违约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不光最后一个月工资没有了,小杨还要向公司交付100块钱的违约金。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立娟律师解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即使小杨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是公司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行为。
张立娟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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