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为见儿子怒烧他人财产,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为见儿子怒烧他人财产,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在日常的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矛盾各方应当理性、冷静处理纠纷,不应该采取违法行为处理矛盾,否则会适得其反。

在日常的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矛盾各方应当理性、冷静处理纠纷,不应该采取违法行为处理矛盾,否则会适得其反。

网友咨询:

张某与其前夫离婚后, 前夫把儿子带走。张某多次探视儿子遭拒,怀疑是儿子的继母从中作梗,便心生不满放火烧毁继母家中的财物。

张某与其前夫离婚后,前夫将儿子带走生活。张某前去探望儿子遭到拒绝,怀疑是儿子的继母阻止不让见面。两次去到舞阳县某村儿子继母家中放火,将屋内存放的棺材、洗衣机等物品烧毁。经评估,被烧毁的洗衣机价值333.9 元,棺材1400元、门窗卷扬机等财物价值4000余元,合计6094.73元。放火后,张某不敢在家过年潜逃外地。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张某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山东齐岳律师事务所叶向荣律师解答:

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6094.73元,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 首,可依法从轻处罚。

叶向荣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叶向荣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律师执业多年,具备深厚法学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代理案件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取得当事人好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刑事责任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9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