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如何处理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一,一方有婚姻过错与财产分割一点关系没有;二,一方有婚姻过错,可以申请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离婚时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有时一方当事人为了争夺财产,会采取一些手段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后,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
网友提问:
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这种问题怎么处理?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
司法实践中,夫妻离婚后,一方因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而起诉要求再次分割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要求被分割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②一方主张的财产在离婚时没有涉及,该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并不知晓该财产的存在;③双方争议的财产应当已经或将来必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通过协议作出处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后,遗漏处理的共同财产在法律上仍由双方共有,一方起诉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予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本案中,李先生隐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一套,刘女士有权要求予以分割,但应注意的是应及早起诉,以免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诉讼条件。李先生的隐藏财产行为还将影响到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多少,依照法律规定,李先生可以少分得财产,严重时甚至可以对其不分并将有可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
据此,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当事人适用该条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尚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次日起算。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在离婚后知道刘某尚有财产没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今未满两年诉讼时效,有权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妞提示:
《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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