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与金融相关的特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并且利用该信息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该罪主要是为了防止金融机构人员或者监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金融活动,有损金融市场秩序,那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是不是了解了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了相关金融活动就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呢,具体犯罪购车要件是什么?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马今朝律师解答:
第一、主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体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第二、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有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此故意,则不构成犯罪。
第三,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
第四、客体要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秩序,更准确的说是证券期货市场的交易秩序。
具体构成如下:
(1)利用信息,利用的信息具有以下特点:①取得方式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②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③信息具有非公开性;
(2)违反规定利用上述信息,只有相关规定禁止利用该等信息时,才可能构成犯罪,如无相关规定禁止,则不构成犯罪,这就要求相关规定须与刑法进行衔接,才能起到惩罚的目的;
(3)从事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情节严重。
马今朝律师解析: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马今朝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以来办理大量各类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始终秉持以证据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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