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女子担心走光打伞上班被开除,公司以该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是否能运营良好、获得预期收益,和各个员工的个人能力、工作态度都有十分重要的关系。对于企业来说,辞退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是保持公司活力的重要手段之一。那么女子担心走光打伞上班被开除,公司以该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网友咨询:
张某某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公司以张某某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张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以该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山西平略律师事务所高海娟律师解答:
该案件中,女员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才采取的打伞行为,公司以此为由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正当理由,应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女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西平略律师事务所高海娟律师解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视解除原因的不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在用人单位单方辞退职工之时,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往往比较难判断,往往会成为单位和职工双方争议的焦点,职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也往往面临着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故在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与否的问题上,一定在用人单位提供充足证据,能够证明解除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规章制度依据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合法,要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海娟,女,就职于山西平略律师事务所,自从业以来,以专业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认真执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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