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市场的设立就是为了满足交易者的需求,资产的有效再配置需要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在商业社会中其价值日益凸显,在脱离开农业社会以道德观眼光看待债权的实质后,“债权”通过流转关系成为“商品”的一部分。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网友咨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哪些要求?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王雅文律师解答: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王雅文律师解析: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一年,具备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并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锻炼。坚持公平正义为基础,坚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执业理念。以事实为前提,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因素,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