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的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网友咨询:
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的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对于债务,作为债务人需要依法进行偿还,但是有的债务人不仅不偿还,还想方设法的恶意逃债。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以一方名义对外负债的情况下,有的意图通过离婚方式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未负债一方,使负债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获得胜诉裁决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律师补充:
债权人撤销权只能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且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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