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抵押担保 >> 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是,成立反担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是,成立反担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答: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安徽卓邦律师事务所张雪松律师解析:

反担保措施: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律师是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从事律师职业近20年。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用工、刑事辩护等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反担保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9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