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报酬支付注意事项有什么,劳动报酬支付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那么劳动报酬支付注意事项有什么,劳动报酬支付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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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支付注意事项有什么,劳动报酬支付有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首先,结合各种灵活多变的用工形式,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平等协调,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种对当事人而言更切合实际的劳动报酬制度。
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还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有:最低工资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析:
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考虑:
(1)劳动者实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2)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能否提供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记录;
(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的劳动是否与其他劳动者存在分工合作;
(4)劳动者是否有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或由他人代替完成;
(5)劳动工具、原材料是否由用人单位提供;
(6)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时间、场所工作;
(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还是一次性的;
(8)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是日常的,还是临时的。
借用资质的单位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出借资质单位是否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是实践难点。笔者认为,在施工过程中,借用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在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行为人下落不明或者仍然拒不支付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此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出借资质的单位支付,由出借资质单位承担垫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但不能减免行为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垫付工资的主体不应成为该罪的主体。
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企业劳资管理、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领域。现为多家企业单位提供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处理内部人事纠纷,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处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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