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借贷纠纷案件,各方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要对合同成立和生效,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进行举证。那么借贷纠纷案件,各方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网友咨询:
我朋友把钱借给他的亲戚,结果他的亲戚赖帐不还钱,他没有办法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请问借贷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山东福海律师事务所武江涛律师解答:
借贷纠纷案件,各方承担的举证责任:
1、债权人承担各种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
2、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山东福海律师事务所武江涛律师解析: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擅长执行这块,协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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