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有些时候,现实生活中的艰辛与不易,让这份亲情上了霜,父母将子女养育成人,子女却不愿意赡养老人,那么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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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父母与子女签订赡养费给付协议,目的只是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双方不是合同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其在赡养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早已由法律进行了明确规定,故所签订的赡养费给付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实际上是没有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子女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存在违约问题,当然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中,对于父母生活困难或父母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实践中没有争议;对于父母无劳动能力但有经济收入生活并不困难的,能否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却有异议:一种观点认为,父母生活并不困难,其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没有必要,法院不应当予以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父母无劳动能力,即使有经济收入生活不困难,也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根据法律精神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增加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赡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判决子女增加给付必要的赡养费。
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也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此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也是关于对老年人赡养和扶养问题的规定,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
88年至92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行政机关工作过,94年起从事律师职业,执业26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于民事合同、家事婚姻、刑事辩护等,专业、严谨、负责、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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