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为债务人作担保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为了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三人进行担保,这样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或者责任。那么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为债务人作担保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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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为债务人作担保有哪些条件?
山西君比德律师事务所杨润冬律师解答: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三十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山西君比德律师事务所杨润冬律师解析: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太原电视台《有话好好说》常驻法治点评嘉宾,执业以来成功办理矿权侵权纠纷案(4200万,胜诉),股权纠纷案(1800万,胜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600万,胜诉)等重大案件,执业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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