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质押担保其实就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法律规定只能就动产和权利采取质押担保的方式,而进行质押担保还有具体的范围限制,那么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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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哪些,适用质押担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浙江秀州律师事务所钟亚平律师解答:
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二、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担保法》第六十五条,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浙江秀州律师事务所钟亚平律师解析:
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钟亚平律师,浙江秀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起执业,主办涉嘉兴五县两区的刑民法律事务,专业代理各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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