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在实践中,如果因为政府的行政行为给自然人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国家应当要对自然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要对国家赔偿精神损害金进行计算的,那么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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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还应当注意体现法律规定的“抚慰”性质,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
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析:
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李加平律师,法律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代理的案件深受广大当事人的认可。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当事人满意度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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