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指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允许合法知悉的人员范围。准确、适当地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确保国家秘密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并采取相应保密防护措施的重要前提。那么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焦庆亮律师解答: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焦庆亮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焦庆亮律师解析:
确定知悉范围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工作需要原则。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首先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应简单地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将工作需要作为知悉国家秘密的前提条件,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二是最小化原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把知悉范围尽量限定到最小。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焦庆亮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任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执业10余年,办理过各类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工作,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本人愿以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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