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关于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长时间,收回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房价疯长,很多收入低、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买房超级困难。对此,国家给大城市中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价格低廉,是低收入家庭的福音,那么关于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长时间,收回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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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长时间,收回的情况有哪些?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张立律师解答: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张立律师解析:
针对公租房购买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公租房居住满5年后,就可以申请购买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出售的公租房自出售之日起,购房人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后5年内,是不得交易上市的,5年后需要交易上市的,也得由政府优先回购。
公租房的房源是合法的,也是有产权证的,不过这个产权证不属于个人,房产证上不是持证人的名字,而是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机构的名字。
公租房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张立律师,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曾在司法机关工作5年以上,法律功底深厚。执业期间办理过多起刑事案件,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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