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如何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和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和规定是不同的。那么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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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如何规定的?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凯律师解答:
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限制是两个月。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凯律师解析:
我们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的,适用的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也就是,我们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间一并提起的,那么我应当自知道这个具体行为之日60之内,如果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在6个月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提起国家赔偿,那么,两年的期限也可以终止的,也就是在最后的6个月之内如果遇到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的阻碍事由的话也是可以终止的,这是国家赔偿时效的问题。
刑事拘留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除非是违法程序采取拘留,如未经审批,办案人员擅自决定的,这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一般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强制措施的,最多的情况就是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变更取保候审的,这种一般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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