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如果企业已经向应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的能因疫情取消录用吗
发出录取通知在法律上系企业单方法律行为,是对企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企业可以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并发出《补充通知》。劳动者入职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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