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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不还可能构成哪些犯罪,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那么,捡到东西不可能构成哪些犯罪,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吗?网友咨询:前几天,下班后在一家面馆和朋友一起吃面,中途朋友在椅子上看到了一部手机,过了一会,进来了两个人,朋友怀疑是手机的失主来找手机,就拉着我赶紧走了。不久后,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并逮捕了我朋友,我想请问下,法院判

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那么,捡到东西不可能构成哪些犯罪,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吗?

网友咨询:前几天,下班后在一家面馆和朋友一起吃面,中途朋友在椅子上看到了一部手机,过了一会,进来了两个人,朋友怀疑是手机的失主来找手机,就拉着我赶紧走了。不久后,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并逮捕了我朋友,我想请问下,法院判决盗窃罪是否合理?是盗窃还是侵占?

广东连捷律师事务所蒋辉律师解答:

盗窃罪是将自己没有持有和控制的他人财物转归己有,其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控制他人财物之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是将自己已经持有的他人之物转为己有,其犯罪故意多产生于持有他人财产之后,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形成于持有他人财物之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捡到东西不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蒋辉律师解析:

为什么判盗窃罪?

理由一: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试图将他人的手机据为己有,而他人未将自己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让其代为保管,所以该行为应属于盗窃行为。

理由二:犯罪形成时间

从犯罪故意形成时间来看,所持有手机并不是自己持有和控制的,而是在面馆看到的他人的遗留物,犯罪故意形成在他将这部手机据为己有之前,不符合侵占罪的形成时间,属于盗窃罪。

理由三:犯罪对象

从犯罪对象来看,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尚未持有那部苹果手机,不符合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属于盗窃罪。盗窃罪的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

理由四: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

在获得这部手机前,手机并不属于他,而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占有,并未通过公开或半公开的手段取得该手机,所以他的行为符合盗窃罪。而侵占罪不同,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该财物时,已经持有该财务,行为人只要采取欺骗、抵赖等手段使持有变为非法占有。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

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又退还他人的,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所创始人,国家律协会员,广东知名律师。执业十三年,办案数千件,担任政府部门顾问,有广泛人脉和强烈正义感,人称“良心律师”。JHl56518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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