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
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
网友咨询:彭丙某生前与其哥哥彭乙某投资设立了一家实业公司,2007年,该公司因未按时年检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一直未进行公司清算。2008年,彭丙某去世。2011年,彭乙某想对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该公司,但因其弟弟彭丙某已经去世,无法按照规定组成清算组清算。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股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胡亚飞律师解答:
合法存在的公司股权依法可以继承。
对于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而言,公司股权仍然存在,股东资格可以继承,股权也有相应的财产性权利,股权本身亦可以继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继承人在继承股权之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偿还公司对外债务,最后对剩余资产按股权比例继承。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禁止从事一切经营活动,但是,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仍在,只有经过注销之后,公司法律人格才归于消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虽然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股权转让的行为,并非前述意义上的公司经营活动。我国现行法律也并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法无禁止即允许之法理,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可进行股权转让行为,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等活动。
胡亚飞律师解析: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胡亚飞,三级律师,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波市人民监督员,慈溪律知联副会长,从业二十年来承办了千余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具有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同时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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