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婚后会转化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得到了家里长辈或是公司等等赠与的财产,财产的价值也会比较高,有些人就会对该财产的性质好奇。有些人认为它是夫妻期间发生的,应该是共同财产。那么,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婚后会转化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如果赠与人指出特定受赠人的,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赠与方没有指定受赠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而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内个人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波律师解析:
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
(一) 对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 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则应考虑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 对于遗赠所得的财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二十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佛则,该财产属于受遗赠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受赠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 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二) 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
张波律师执业11年,是海淀区司法局连续两年的优秀律师,政法大学硕士,擅长婚姻,遗产,房产纠纷等业务。工作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通所是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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