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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如何安置员工?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9年11月0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现在时代在不断的变化,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过去的许多国有企业已经没办法适应社会,就必须进行改制。近几年关于事业单位向企业改制的风潮十分的热,许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也十分关心改制过程中人员劳动关系转换和分流处置。那么,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如何安置员工?网友咨询: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如何安置?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汪进京律师解答: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事业单位改制后,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改制后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聘用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劳

现在时代在不断的变化,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过去的许多国有企业已经没办法适应社会,就必须进行改制。近几年关于事业单位向企业改制的风潮十分的热,许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也十分关心改制过程中人员劳动关系转换和分流处置。那么,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如何安置员工?

网友咨询: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汪进京律师解答:

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事业单位改制后,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改制后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聘用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建立新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第2条: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第1条第5款:“(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汪进京律师解析: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时,原单位原则上要与所有在编人员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身份置换。改制后的单位应接收原单位全部职工,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职工置换 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在合同中予以载明,并上缴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专户储存。今后,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除按规定支付职工在本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支付职工原置换身份时的经济补偿金。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支付原置换身份时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对于企业改制前经过单位允许自谋职业,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按协商一致的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改制前,职工自谋职业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则不再参加企业改制。

(1) 已与改制企业签订相关专项协议且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是指:已与其他改制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或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或个人合伙、个人承包经营活动的职工),按一个月企业所在地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发给补偿金(凡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它费用,一律从补偿金中扣除)。

(2) 已与改制企业签订相关专项协议且无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有稳定劳动收入的职工是指:按职工实际在改制企业的工作时间(即,签订专项协议之前在改制企业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按照企业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凡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它费用,一律从补偿金中扣除)。

汪进京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业期间办理大量劳动争议、房产、债权债务争议案件,曾为数家知名企业平稳和谐地完成人员结构优化工作,拥有丰富的争议处理与谈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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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如何安置员工  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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