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借贷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民间借贷的时候往往不会只是由借贷双方直接进行,很多时候债务人需要寻找一位担保人出面进行担保,以保证债权人进行此次债务活动的风险得以减小。那么,借贷诉讼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能直接起诉当中的担保人吗?
广西李登之律师事务所钟庆律师解答:
有担保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也可以在起诉债务人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
借贷诉讼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1、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2、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4、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钟庆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如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为欠条约定的还款期后的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不起诉保证人的,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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