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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是什么罪名?关于企业高管挪用资金罪如何认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07月03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挪用资金罪是什么罪名?关于企业高管挪用资金罪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一般包括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商业银行、证交所、期交所的工作人员;受指派的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司筹备组成员及村民小组组长等,此罪在犯罪主体上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最大差异在于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一般包括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商业银行、证交所、期交所的工作人员;受指派的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司筹备组成员及村民小组组长等,此罪在犯罪主体上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最大差异在于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叶桂媚律师以案说法

N系国家控股公司G公司的财务总监,其系G公司通过外部招聘公开选拔后任命,双方之间签署有书面劳动合同。N在任职期间利用收取应收款的便利,将部分应收款用于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赌博,到案发时已挪用公司资产17万元。其中有9万元用于购买福彩挪用时间超过5个月,有3万元用于购买福彩挪用时间为2个月,有5万元在案发当日刚刚挪入其个人账户准备进行赌博,但尚未进行使用。

叶桂媚律师解析

关于高管的定义在此节不再赘述,仅就罪名的构成进行相应解析。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若高管欲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要件,则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其所任职的单位系非国有性质;(2)该高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即非国有、非国职的“双非”标准。此罪在主体认定上和职务侵占罪一样,都面临私营企业主高管是否是合法的犯罪主体的认定问题。有人认为挪用资金和占为己有的非法侵占在侵害财产所有权权能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按照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的分析思路来分析,私营企业主也应当分成出资人和非出资人,进而分别进行评价。有的人认为任何人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人,均不得无故擅自非法处置私营企业财产,即便其处分的是财产所有权中的使用权,也应当采取严于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来认定挪用资金罪。笔者认为,在对待私营企业主能否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问题上,可以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的精神来处理。上述批复明确认定,筹建公司的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公司筹备阶段的资产在公司设立之前,应当属于全体出资人所有,在此段特殊的时间段内出资人所出资部分的资产状态和结构形式类似于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上述资产的财产权属于该私营企业所有。即使是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擅自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同样侵害了企业的资产权,这与职务侵占罪中的因出资人和私营企业财产所有权混同致使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存在根本性差异。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由于其个人资产与私营企业资产高度混同,故其不属于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中的非出资人高管采取与认定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相似的逻辑,其可以作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叶桂媚律师补充

关于本罪的客观方面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的规定来认定具体的金额和情节,即:(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超期未还型);(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盈利活动型);(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非法活动型)。

同时在挪用资金罪中还需要明确两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即挪而未用是否构成本罪?此处“资金”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关于“挪而未用”是否构成本罪,笔者认为应当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既遂,在主体适格的前提下,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保护的客体是资金的占有、使用、支配、收益权,若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那么其挪而不用的行为同样侵害了单位资金的所有权权能,影响到资金的正常支配和使用。关于“资金”的范围,应当包括货币、股票、有价证券和设备等款项与实物。该被挪用的资金的权属可以不属于本单位所有,但该资金至少应当属于本单位控制、支配和管理的范围内。

叶桂媚律师支招

企业资金的使用对企业来说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杜绝企业资金脱管的尴尬境地。企业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来加强防范:

1. 规范化使用公司、企业各类印鉴,尤其是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管控使用,从源头上切断资金流出的路径。

2. 做好公司、企业内部的收发工作,派专人负责重要资料和文书的签收与发送,防止有关票据、债权凭证等在流通环节脱离监管。

3. 公司、企业内部不私设小金库,不留现金,做到每日账目结清后现金全部入账,仅留少量备用金。

4. 定期开展账目稽查,尤其要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参与核查,防止窝藏案的产生。

3. 尽量不做非法利益、不正当利益、正当利益的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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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挪用资金罪是什么罪名  关于企业高管挪用资金罪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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