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男方婚前做生意所欠债务,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网友咨询:
我和老公刚结婚二个多月,但婚后我们一直不和。我想离婚他又不肯,因为他之前有一个没有结婚却和他共同生活过十年的女人,还为他生下一个四岁的女儿,至今他们都还有密切联系。老公和那女人在一起时,欠了很多钱做生意,现在他们分开了,他的债务是否有我的一份?我们结婚了,他没有房子住在我家,现在我怀孕有五个多月了,他生意不是很顺利,又要借钱做生意。请问结婚后他借的钱,属于我们双方共同债务吗?有什么办法不用和他共同承担?
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孙盼律师解答:
婚前老公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孙盼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现年37岁,研究生学历,组建了四人律师团队。房管部门工作十年,房屋登记官,精通房产纠纷,熟悉建筑工程纠纷,在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房屋装饰装修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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