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已签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房违约的怎么办?
如今买房,为了有保障,都会签订房产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买房可能由于一些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因素,比如要出国,比如发生急需钱的事故时,买方可能表达出不想买房的意愿。
网友咨询:
收了定金1万,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买方想违约,而且合同上没有规定买方的付款日期,买方一没有付款日期做要挟想要回定金,否则就无限期拖延卖方,这时候卖方该怎么办?
1、这种情况合同能不能自动解除?
2、如果买方无限期拖延下去怎么办?
上海中银律师事务所韦勇律师解答: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韦勇律师解析: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除非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签订房产合同后,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想买了,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办理过数百个案件,执业数年,像对待初恋情人一样对待律师这个神圣的职业,认为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努力涉猎佛,儒,道等人性沟通的最高层次,成功运用专业知识和心理沟通技巧解决许多疑难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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