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怎样算是强迫交易,对于强迫交易如何定罪处罚?
在市场上的买卖行为,应该是双方平等、自愿、合法的状态下完成的。那么强迫交易行为怎么认定呢?
网友咨询:去商场买戒指,看了好久最后没有没,店员说,我试戴过的必须要买,不买不让走,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强迫交易吗?
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解答:
强迫交易的认定: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6、其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聂昭洪律师解析:
强迫交易行为与强迫交易罪的界限。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情节是否严重,可从行为人强迫交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强迫的方式方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考察,得出结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一贯从事强迫交易;非法获取巨额利润的;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造成精神伤害的;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等。强迫交易,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强迫交易情节较轻,危害较小的案件,则应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强迫交易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构成本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被迫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这里的“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
聂昭洪律师,只做刑事辩护,辩护效果是检验专业程度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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