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吗?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网友咨询:
新买的房子找了一家装修公司,明天装修合同到期但是还没完工,可是当时签合同时没注明违约金条款,他们逾期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
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朱杰律师解答:
1.看你们签的合同有没有约定没有装完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的话请求其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2.如果没有约定,需要证明你的损失,然后请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3.视你的情况而定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装修义务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朱杰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朱杰律师补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可否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主要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是合格的,则应将鉴定期间作为顺延工期期间;反之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则工期不应当顺延,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事律师之前已经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对合同,人身损害及财产方面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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