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对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租金交付的,如何计算违约金?
现实生活中,当签订合同或者一些协议时,都会规定违约责任,当一方没有按时或是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等需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网友咨询:
我将桌球桌租与别人,合同书签约时一年2000元,如果没有在合同书约定的时间内将租金交付与我,那么请问我应该怎样计算违约金额?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徐菲律师解答:
你合同里面应该有相应的条约,如果没有的话,只能走法律途径,而法庭会在开庭前对你们进行调节。
如果你对于违约金的期望不是很高,并旨在提醒乙方按合同办事,也有意继续和对方合作下去,那么会很容易和解成功。
但是如果你不想再次受到乙方欺骗,那么较重的比例是适合你的,而等到和解破裂,如果你能举出砝码较重的证据,证明没有到手的租金,确实对你经济规划产生影响或者精神因欺骗受到伤害,那么法官确实会一定程度的偏向于你。
徐菲律师解析:
根据《合同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徐菲律师,担任过多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处理过大量的诉讼、非诉案件,对合同、金融事务经验丰富。善从细节寻找辩点,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应对方案。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