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担保期限已过6个月,担保人有责任还款吗?
法院冻结银行卡是因为银行卡的所有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负有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如果需要解除冻结,需要还清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经法院核实后,才可以解除冻结。
网友咨询:
我爸于2012年4月5日起至2014年4月四日给别人用工资卡担保,我爸是教师,在信用社担保的。现在担保期限已过6个月,实际贷款人跑了,当时合同上写的贷款人名字是他的弟弟的名字。那么,我作为担保人有责任还款么?我是该等着信用社通过法院起诉贷款人的弟弟呢,还是自己向法院起诉呢?信用社跟我说会起诉他,可是却一直未起诉。我的工资卡会被银行冻结吗?工资卡不是在工行开的户。
天津宸寰律师事务所王尧律师解答:
"冻结工资"是法律行为,只有国家司法机关才能做出这样的司法行为. 企业不可做出这样的行为,否则构成违法.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王尧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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