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什么?
2005年1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和民航总局联合发布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这就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法律责任的同一问题。
法律咨询:
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郑长虹律师回答: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郑长虹律师,民商法硕士,高级法务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心理咨询师,江苏省律师培训师资专家库首批成员,苏州市物业协会特邀讲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先后担任企业法务主管、人民法院陪审员、高校法律教师。郑律师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对当事人热情大方、侠肝义胆。其丰富的执业经验、认真负责的态度、缜密的案情分析、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最佳、最优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其业务能力,还是职业素养,均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郑律师一直以“铁肩担道义,真心为民权”作为自己的职业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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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郑长虹律师补充: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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