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一般工程违约金是多少?签订合同时如何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在实践中,我国的建筑业也随之蓬勃发展,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基础设施建设愈发完善,逐渐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有一份离不开文件始终伴随着,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而且在合同中必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
网友咨询:
我和X单位签了装饰合同,现甲方违约 也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国家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是多少?法律无明确规定,合同无约定的话,一般根据损失及可得利润(需要提供证据)来计算违约金?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杜世芳律师解答: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一、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则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三、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作为标准适当减少,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种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杜世芳律师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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