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调岗前夕,怀孕请假不来了,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与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有相关的规定?
网友咨询:
我单位有一名女会计,在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小失误,虽然还没有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但是由于会计岗位的重要性,单位想要给她调岗,如果调岗后还出错,就依法开除她。就在要给她调岗的前夕,她怀孕了,并且开始请病假不来上班。请问:单位是否能与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石进学律师:
你好,与其有劳动合同了吗?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尽可能的进行协商,在这期间形成一个方案,具体解决办法就是这个,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孙晓燕律师:
这里面是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员工能不能胜任他的工作岗位,在你的描述里,显然这个女会计是没有办法胜任的,职工没办法胜任的,单位是可以进行调岗的,经过调岗之后还是没办法胜任的,公司是可以与该员工进行解除合同,但是,由于该女员工是怀孕了,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否则企业就是违法了。
刘会玲律师:
怀孕的单位女工,用人单位是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第41条 进行解除的,但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地第 39条进行解除,比如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的是指 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的损害的;再有就是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的劳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于完成本单位的工作具有严重影响的;或者说是经用人单位提醒而拒不改正的;或者是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仅限于以上的情况否则是无法和怀孕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程鹏云律师:
不能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合同,如果解除的话说明企业是违法的,定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支付是按照工作年限来说的,一般工作的时间越长,赔的越多,工作满一年就赔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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