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诉讼应该在哪儿提起?军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提起?起诉离婚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来说,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也存在某些特殊的情况,而应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离婚在哪起诉?需要多少费用,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在哪起诉?需要多少费用,需要什么证件?
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张凤启律师解答:
你好!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好,双方都带身份证,户口簿,协议书,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被告户籍地的法院,如果对方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要带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如有感情破裂的证据,也一并提交给法院。法院的诉讼费,一般是200元,涉及财产超20万的,另按诉讼费标准收取。如委托律师,需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缴纳律师费,具体和律师协议。
张凤启律师普法:
一、一般离婚诉讼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张凤启律师补充:
二、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张凤启律师补充:
三、涉外离婚诉讼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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