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抵押担保债权是较为常见的担保方式,人们或许对抵押担保的知识是比较了解的,但是对抵押担保债权的受偿顺序可能就不是那么的了解了,而且这也是比较重要的知识。那么,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具体是什么呢?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一、抵押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1、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
2、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
3、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4、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
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二、第三方抵押担保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担保人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介于16到65周岁。
(二)担保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若担保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也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三)担保人如实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证明自己有无负债,是否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担保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帮其还本付息。
所以,担保人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为,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担保人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按时还款付息,也会给自己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抵押物折价所得价款,要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约定好的,就按照双方约定的进行抵押物清偿顺序和实现抵押权。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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