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涉外法律 >> 涉外财产要如何继承?
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
网友咨询:
涉外财产要如何继承?
律师解答:
涉外继承中至少有一个涉外因素,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涉及外国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涉外;2.客体涉外;3.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涉外。涉外继承主要是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在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境外的遗产,需要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请继承,等到法院审查确认以后,再给遗产执管证以后,就可以取得合法领取以及处分遗产的权利。不动产不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都可以依照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在国外的,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继承的,而在继承之前,最好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办理办理继承过户登记。
律师补充:
继承人可以直接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境外。继承人应按照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生前住址、出生地、出生日期、死亡时间及地点,遗产总值,有无等,以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果要求附有英文或其他语种文本的,继承人也应备齐。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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