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既是一种约定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网友咨询: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应当履行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对债权人利益具有较大威胁。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责任承担形式为补充赔偿责任,即对于债权人主张的债权,公司应先以自身财产进行清偿,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再由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补充清偿。
律师补充: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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