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虽然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多,但是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用人单位想要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利益的损害,另一方面其实对自身也是不利的,会产生一些危害。那么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呢?
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可以说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提供保障的协议,因此现实中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很有必要,同时也是法律中明确要求了的。不管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最终没有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方最终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往往这样的责任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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