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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外情已成为当下离婚的主要原因。
网友咨询:
什么是欺诈性抚养,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欺诈性抚养”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为男方非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致使男方误将他人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欺诈性抚养有以下特征:
1.欺诈者主观上具有欺诈之过错;
2.欺诈者为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生父;
3.欺诈发生的时间具有特定性;
4.受害人实际承担了抚养义务;
5.对受害人造成实际损害后果。
律师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关于家庭道德的规定及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并依照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男方在遭受到欺诈性抚养纠纷时,可以请求女方赔偿抚养费损失和精神损害,但赔偿标准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经济情况并结合女方过错程度予以确定。
因男女同居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故同居后产生的“欺诈性抚养”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尚无明确规定。然而,从一般社会认知而言,诚实信用为男女交往的基本前提,更是双方能否走向婚姻殿堂,乃至长期维持婚姻的基本要素。如女方在交往期间隐瞒客观事实,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夫妻之间心心相印、彼此忠诚,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论是社会环境的开放还是外界诱惑的增多,成年人都应保持道德的底线和对家庭的责任感,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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