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涉外法律 >> 涉外婚姻介绍系违法!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
随着国与国交流的增多及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涉外婚姻越来越多,而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串通境外人员,借介绍婚姻之名,将我国一些妇女骗出境外,酿成不少悲剧。
涉外婚姻介绍是为了满足某些单身青年、大龄男女或离异、丧偶人士择偶需求而组织起来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一种活动。涉外婚姻介绍是不合法的。
涉外婚姻介绍机构:
(1)违背国家禁令,公开或变相办理涉外(含涉港、澳、台湾居民和华侨)婚介;
(2)以营利为目的,不择手段,诱骗和欺诈行为普遍,以虚假广告、婚托等坑害征婚当事人;
(3)收费依据、标准没有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乱收费现象严重;
(4)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各自人员素质低下,服务质量差;
(5)有的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不严格审查征婚当事人是否已有配偶,为某些别有用心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借婚姻介绍为名,行非法活动之实,藏污纳垢,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
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对已成立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清查,一经查出,坚决取缔;对在婚姻介绍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要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对仍继续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单位和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这种婚姻介绍的个人,一经发现,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且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惩处。同时,当地人民政府要追究其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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